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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陵城区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31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zlc.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积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区水利局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及时更新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全年累计审核发布通知公告类新闻要闻类信息5条。依法公布区水利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区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严格信息审核“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依规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指导并督促水利系统政务新媒体进一步突出政务属性,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坚决杜绝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易引发负面舆情的信息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

对照年度重点工作和上级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指标,严格考评。同时做好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及时提醒相关科室,督促整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并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少部分水利干部职工对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对一些政策的解读不够深入。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二是加强对政府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落实政务公开标准的有关要求,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制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区水利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5件和政协提案2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州市陵城区水利局联系(地址:德州市陵城区北街146号,联系人:徐志勇,电话:0534-8221537传真:0534-8221537,电子邮箱:lxsl537@163.com,邮编:253500)。

德州市陵城区水利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