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下载地址:陵城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陵城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陵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zl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陵城区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截至2023年底,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17条,其中审计工作动态信息7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政府信息公开类15条,党建廉政类信息12条。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公开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陵城区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规范办理流程,加强跟踪督办,对所有政府信息申请公开事项,办公室牵头逐一研究,明确责任单位和答复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全过程跟踪办理情况,承办处室具体办理,相关处室配合提供材料,切实做到程序合法、流程合规、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要求和法定时限办理。2023年,没有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也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编、审、签、发工作流程,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按照省市关于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有关要求,严格履行《陵城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提升局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安全保密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四级审查制度,编制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解工作清单,明确栏目维护责任处室、更新频次。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定期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自查,重点对栏目更新是否超期、发布内容是否存在严重表述性错误、政策解读链接是否相互关联及准确有效等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年在网站发布消息100余条。积极运用“陵城区审计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转发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审计局工作动态,区审计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280条。
(五)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职责分工明确,按时及时更新信息公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但在政策解读深度、新媒体展示形式多样化等方面存在不足。
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内容直观、渠道开阔的政策发布解读机制,推进政策多元化解读,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回应实效。同时通过丰富展现形式,提升互动性等举措,不断提升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整体宣传效果和服务公众水平,着力打造有思想、有温度、有影响的政务公开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及时、规范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内部审计、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均已按要求通过互联网、新媒体等渠道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审计结果、专项审计报告等内容。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成立陵城区审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设立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定了《2023年度陵城区审计局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并按计划于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政务公开培训会。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事项。
(四)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陵城区审计局联系,地址:德州市陵城区中心路155号陵城区政府四楼8431室;联系电话、传真:0534-8221143;电子邮箱:lcqsjj@dz.shandong.cn)。
陵城区审计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