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 进入关怀模式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德州市陵城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6日

点击查看PDF版:德州市陵城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点击查看WORD版:德州市陵城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德州市陵城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陵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zlc.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陵城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陵城区统计局公开政府信息289条,与去年相比增加64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公开信息140条。三是解读回应情况。公开发布政策解读1

(二)依申请公开

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专栏,包含“德州市陵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信函渠道”、“信函渠道申请结果查询”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公开查询,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未产生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没有起草规范性文件情况。统计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逐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严格审核把关,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2023年,陵城计局没有起草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加强局网站和“陵城统计”微信公众号建设,充分运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本单位工作信息,2023年,陵城区统计局公开政府信息289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4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公开信息140条,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我区统计工作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五)监督保障。

陵城区统计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局办公室安排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机关动态信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每篇发布的工作动态都经过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发布及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专门培训,结合具体案例分享心得,全面提高政务公开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政府信息开放形式的多样性有待提升,视频、图片等形式相对较少。(二)政府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公开队伍整体专业性、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把握不到位。(三)创新举措办法不多,与统计工作相互促进方面还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一)创新开放形式,通过统计开放日、座谈会等多种开放渠道,推动政府信息全媒体融合传播。(二)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力度,通过自学、实地参观等形式,提升全区统计队伍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水平。(三)探索政府信息公开与统计业务融合推进的新思路新方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陵城区统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通过邀请本单位退休老干部以及家属实地参观并召开座谈会形式,进一步拉进了政府与公众的距离。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今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陵城区统计局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多渠道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多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1.围绕服务全区统计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开拓和政府信息的管理,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政策,提升统计信息覆盖面、普及率。

2.做好统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利用各类大型普查和统计调查机会,进一步增强统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统计调查结果对公众知晓率。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陵城区统计局联系(地址:陵城区中兴路155号8311房间,联系人:高亮,电话:0534-8221142,电子邮箱:lcqtjj@dz.shandong.cn,邮编:253500)。

德州市陵城区统计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