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神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特编制《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8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2011年12月31日止。
2011年,神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强化督查,狠抓落实,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神头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明确分工,确定专人,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网上舆情监控等各项工作,有效确保全镇政府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确定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要求全镇各部门单位、企业主动提供可公开信息,并由专人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镇门户网站各类政府信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分管主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
神头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通过门户网站和村务公开栏等方式,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准确和有效。截至2011年12月31日,神头镇门户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
神头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及《德州市陵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目前,神头镇人民政府没有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问题。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神头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也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2011年,神头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在内容上,对涉及经济发展与民生和稳定的信息实施重点审查;在程序上,明确了信息员初审、科室审核、分管主任审定的运行机制。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由分管领导对工作人员及其编发的信息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神头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相关解读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进一步丰富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定期维护和复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陵县神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