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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城区文化馆总馆、分馆建设与管理服务标准制度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一、管理架构

陵城区文化馆为总馆,乡镇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为公共文化服务点。

二、功能、职责、建设

1、下设文化艺术培训、演出业务指导、创新发展研究、数字文化服务四个业务中心。

2、履行县级馆职能,建立县域内的文化馆总分馆运行机制,承担总馆的统筹、配置、协调、管理的功能。

3、参与全区各类文化活动,接受全区的资源调配,实施文化辅导员下派上挂,协调各分馆的资源配送。

4、统筹协调本地区的演出、展览、培训等活动,开展数字文化服务等。

5、制定总馆和分馆服务标准、服务目录。为分馆提供资源、服务、技术、资金等支持,开展对分馆的绩效评估。分馆1、建立文化艺术培训、演出业务指导、创新发展研究、数字文化服务四个部室。分馆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合同工、村级专职文化管理员文化志愿者相应编入四个部室开展工作。2、履行文化艺术辅导、文化活动实施、文化项目承办、特色文化建设等分馆职能,协调所辖村级支馆之间的文化资源配送,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3、落实公共文化服务点的服务项目和内容,开展本地区群众文化活动。

三、总分馆服务体系工作管理

1、建立完善的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健全调查研究、工作例会、法人治理、绩效评估、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在规划编制、政策作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

2、总馆、分馆、公共文化服务点实行统一网点布局、统服务标识、统一发布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轴导培训统一效能评估、统一下派上挂。

3、建立并实施“总馆一分馆”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两级例会制度,研究文化馆总分馆运行中避到的间题和情况,以及面向基层的文化产品供需对援、服务效能,服务标准、服务项目推进实施问题。建立并实施专业部室的创作、研究例会,研究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与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