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2、《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 25号)
二、办理条件
依法参保缴费的工伤职工
三、申报材料
无须提供资料
四、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提供住院资料后,随住院费用一起报销。
五、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
0534-832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