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2、《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 25号)
二、办理条件
依法参保缴费的工亡职工
三、申报材料
《工亡待遇核定表》一式两份;待遇领取知情同意书
其中,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被供养人的户口簿
2、承诺书
四、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携带《工亡待遇核定表》、承诺书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工亡待遇;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核定工亡及供养亲属待遇,打印《工伤保险基金拨付单据》;
3、社保基金管理科支付一次性工亡待遇,自核准下月起供养亲属按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
五、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