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3.《关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 33号)
二、办理条件
企业离、退休职工死亡
三、申报材料
1. 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证(容缺)
2. 离退休人员《火化证明》
3. 申请人身份证
4. 离退休人员工资折或社保卡
5. 申请人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人携带身份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证(容缺,如丢失写明情况即可)、火化证明、工资折(或社保卡),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并提出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计算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3.审核计算无误,社保基金管理科拨付。
五、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
0534-828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