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药品经营单位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监督管理行为。今年以来,陵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7年全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11月17日,陵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8个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小组,针对陵城区内6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展开专项检查!检查范围除陵城镇主要城区外,还包括于集、徽王、义渡、前孙、宋家、滋镇等10个乡镇。
专项整治行动如下:
一是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强化重点风险防控,重点监督检查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地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的处方类药品。
二是检查重点内容。一方面,调查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另一方面,检查销售处方药合法性。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非法回收药品、从无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或互联网非法购进药品;是否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销售处方药,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是否按规定做好身份登记,一次销售不超过规定数量。同时,追溯药品来源。重点检查药品的购销渠道;药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系统如实记录药品购进、储存和销售等情况。
三是检查重点品种。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的品种;高风险药品;零售环节必须凭处方销售的抗菌药物。
此次专项检查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痕迹化。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7个工作日内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查处。并根据管辖范围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风险信息分析,采取防控措施,排查药品安全隐患。
下一步,陵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继续以保障全区人民用药安全为目的,着力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治理整顿。认真履行药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责任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责任,保证全区药品经营单位药品质量安全,确保民众用药安全!
责任编辑:食药监局张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