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06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陵城区交通运输局

执法机构设置: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

二、执法职责  、执法权限

1、履行运政职责,实施交通运输路面行政执法检查,维护道路运输秩序,对违反《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2、治理车辆超限运输,保障公路完好畅通。依法对超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3、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三、执法依据

1.《公路法》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3.《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4.《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

5.《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6.《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

7.《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8.《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

9.《道路运输条例》

10.《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1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2.《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1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1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15.《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16.《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8.《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19.《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0.《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1.《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2.《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4.《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25.《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2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7.《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28.《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29.《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30.《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31.《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3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四、执法程序

 

五、监督途径

监督部门:陵城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4—8265018

邮编:253500

责任编辑:交通局张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