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问题:宋家镇王集村王先生反映每天晚上均有人员在耕地捕捉野鸡、野兔,严重破坏生态平衡及耕地,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尽快制止捕捉野生动物行为。
接到群众诉求后,热线办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至区森林公安局,民警随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处,将正在捕捉野鸡、野兔的王某当场抓获。据了解,野鸡、野兔为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动物(即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科研价值、对环境有益)。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民警依据法律规定对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12月21日,区热线办对来电人进行了回访并对来电人表示感谢。
区热线办呼吁广大群众爱护野生动物,不要违法捕捉、贩卖野生动物,如发现身边有破坏、贩卖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可及时拨打市民热线或区森林公安局电话8221415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热线办董宝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