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0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明权责、以公开促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公众参与度、提升公开服务效果,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五公开”各个环节工作

 

1.深入推进决策公开工作。按照重大决策预公开和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等制度,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涉密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多渠道、多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征集到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要在决策做出前向社会公开反馈,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2.深入推进管理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及时将检查处置结果政府门户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有关信用公示系统等平台即时公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有关工作,拟定有关管理政策和制度,做好项目审核工作,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金融改革、处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切实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公开工作,全面及时的公开扶贫专项资金各项内容,确保资金使用成效显著;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公开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等信息。

 

2.深入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积极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每年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核查,及时公布核查结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要求,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还率、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三)完善优化平台功能

 

1.进一步规范建设门户网站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发布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确保各项发布的信息不出现任何漏洞。切实强化常态化监测,按照市网信局、电子政务办等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各项工作,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加强网站政民互动版块建设,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切实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和留言办理工作。

 

(四)着力提升公开质量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队伍,配齐配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专兼职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2.做好政务公开全清单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要素。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业务主管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分管办公室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做好配合。

 

(二)确保广泛参与。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确保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提高公开成效。要把政务公开工作贯穿公开决策、操作的全过程,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办理、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确保过程公开透明。

责任编辑:财政局(国资局)张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