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28

 

陵城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尽早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1.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采取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本单位作出决策后,要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及时公开相关文件和议定事项,同时公布决策制定时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2.推行重大民生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建立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工作,及时准确充分回应社会各方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关切。

(二)推进执行公开

1.推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对重要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决策部署,相关部门要将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决策落实。

2.健全重大决策督查情况公开机制。加大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进一步强化决策执行力。

(三)推进管理公开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自身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要件信息。作出行政处罚的,要依法依规在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信息。

(四)推进结果公开

1.推进重大决策落实结果公开。按要求公开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动公开区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举措等落实结果。及时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与年度发展目标落实结果。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展现形式等要件,进一步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报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二、扩大政务参与回应社会关切

(一)强化政策解读

明确政策解读主体、时间和方式。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和安排,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推动政策解读制度化。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重点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宗旨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注意事项以及新旧政策差异等,使公众更好地掌握和落实政策。

(二)加强政民互动

1.推进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加强领导信箱、政府热线、在线访谈、网友留言、意见征集、建言献策等互动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电视问政、网络问政、业务工作参观等主题活动,畅通群众诉求反映和回应渠道。

2.建立健全公众诉求反馈机制。创新建言建议收集、办理和反馈办法,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三、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

推进全区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加大对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力度。6月底之前公布我区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清单。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帐,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四、优化融合政务公开渠道

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做好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畅通媒体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按规定主动提供相关信息。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要政策措施;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公开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协同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

1.开展配套制度规范清理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以及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工作机制。

2.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责任编辑:司法局李士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