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务信息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我办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成立了以金融办主任为组长,各科室科长为组员的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审查机构,负责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及保密审查等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公开审核科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做到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班专人负责。
二、按章保密,完善制度管控
我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保密审查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泄露国家机密及工作机密的法律责任。经全面自查,我办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我办对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都未予以公开。
三、加强学习,提高保密意识
我办及时、认真地组织涉密人员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条例》中进行保密审查工作的精神,提高执行的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作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工作人员在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中保密意识和自觉执行保密法规、规章的自觉性。
四、科学界定,消除泄密隐患
我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界定了公开和不公开信息,集中力量对本部门1-9月份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做到规范保密审查,消除泄密隐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
今后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的力度,提高学习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并严格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责任编辑:金融办窦汝展